农渔学〔2014〕33号
各分支机构:
根据中国科协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通知》(科协办发普字〔2013〕40号)的要求,我会于2013年完成了第一批水产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组建。目前,我会将继续进行第二批科学传播专家建设工作,我们将采取“个人自荐、组织推荐、同行评议”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科学传播专家,然后向中国科协推荐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科技的普及和传播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,科学传播专家是国家科技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科普工作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第一资源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,根据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(2011-2015年)》和《中国科协科普人才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的部署,为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,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,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的实现,特开展此项工作。
二、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评选条件
(一)坚决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具备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精神、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。
(二)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,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。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。专家应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,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学会科普工作发展方向。
(三)热爱科普工作,努力普及科学知识,弘扬科学精神,传播科学方法,在科普管理、科普创作与出版、科普活动、科普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,效果显著。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以上。
(四)组织协调能力强,有一定社会影响力,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、科研机构、高校、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,身体健康。
三、推荐评选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认识,精心组织。有意愿、有能力、有条件的分支机构可组建一支科普传播专家团队,并推荐一名专家为该团队的首席专家。
(二)严格标准,确保质量。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思想品质、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,严格把关,好中选优。被推荐的专家要品德高尚、确保先进性、典型性和代表性。
(三)加强监督,严肃纪律。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做到社会公认。
(四)把握进度,按时报送。请各推荐单位于10月15日前,将《水产学科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》,《水产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》的纸质版(需加盖公章)邮寄到中国水产学会,同时将《水产学科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》,《水产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》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,《水产学科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》,《水产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》可到中国水产学会网站www.csfish.org.cn下载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杨清源
电话:010-95199610 / 13683231581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中国水产学会
邮编:100122
中国水产学会
2014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