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的若干意见》精神,加快实施“一带一路”和农业走出去战略,做好农业对外合作百强评选工作,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决定开展2017 年农业对外合作百强企业评选试点工作。
受此次活动主办单位委托,我站会协助开展渔业系统“2017年农业对外合作百强企业评选活动”。现将《关于开展2017 年农业对外合作百强企业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》农国协函〔2017〕22 号文转发给各单位,请按要求组织有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,并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信用评价及百强评选办公室(详见附件,请与评选办公室提前联系好材料送达时间),同时抄送至我单位。
感谢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。
附件:关于开展2017年农业对外合作百强企业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