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规范中国水产学会渔业科技成果评价活动,推进科技成果分类评价,促进科技成果评价的专业化、规范化和社会化,加速渔业科技创新和渔业科技成果转化,中国水产学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、科技部《科学技术评价办法》《科技评估工作规定(试行)》和《中国科协所属学会科技评估工作规范(试行)》,制定《中国水产学会渔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》,已经中国水产学会十届十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执行。
附件:《中国水产学会渔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》(农渔学〔2021〕26号).docx
《中国水产学会渔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》(农渔学〔2021〕26号).pdf
中国水产学会
2021年7月28日